重庆吉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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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关于试行“管理处主任”等岗位技能标准的通知

各会员:

在重庆市国土房管局的指导下,由重庆教育学院联合协会共同申报的、重庆市教委批准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大项目“重庆市物业管理行业技能及服务标准与高职物业管理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目前已完成“管理处主任”、“项目秩序维护主管”、“物管员”等岗位技能标准的编写,经多次征求部份企业意见讨论修改,已形成试行稿。经协会研究,决定在各会员企业内试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行时间:

2009年8月—12月

二、有关说明:

1、试行稿主要按照管理处主任等岗位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流程进行编写,尽可能体现了行业的共同要求,各企业可结合本单位对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等实际情况进行试行;

2、“管理处主任”等岗位在各企业称谓不尽相同,各企业可根据对应岗位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参照试行;

3、为了方便各企业对岗位人员进行评价考核,该试行稿给出了“参考评价方式”,但由于各企业内部管理模式各有不同,仅供各企业在试行时参考。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物管从业人员的岗位技能标准,填补了行业企业对从业人员岗位技能标准的空白,可以为企业考核、选聘人才提供依据。对于提高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行业自律,提升我市物管行业的整体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希望各企业高度重视岗位技能标准制定的重要意义,加强对试行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2、认真试行,及时反馈。请各企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组织试行,在试行中要及时总结,提出修改的意见和建议,并将试行情况于2010年1月前以书面形式反馈协会课题组,以便组织修改,并运用在物管专业人才培养中,为行业提供合格的人才;条件成熟时,再向行业推行。

联系电话:13883292600

电子邮箱:70057000@qq.com

点此下载《物业服务行业岗位技能标准(试行稿)》:LoadFiles/File/20090804102141.rar

                           重庆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文章分类: 行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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