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吉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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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关于认真宣传贯彻落实《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通知

各会员: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已于5月21日颁布,并于10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施行,对于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市场秩序,促进物业管理健康发展,为建设五个重庆,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更好地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协会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加强培训和学习,提高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深刻了解、领会《条例》精神和内涵。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列入工作的重要日程,提高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要认真做好对员工《条例》的学习和培训工作,切实提高物业管理相关人员依法执业的水平。

二、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对《条例》的宣传活动。

(一)物业管理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条例》充分体现了发展为重、平衡利益、保护弱者的原则。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抓住《条例》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特别是在《条例》实施前后,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条例》的宣传活动,增强业主委员会、业主的物业管理法制观念。

(二)为了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利用墙报、橱窗、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公示,让大家充分学习到《条例》的先进性、重要性。

(三)全市集中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协会经研究确定,将9月1日-7日定为物业管理宣传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自行组织《条例》的小区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张贴宣传标语与《条例》挂图、组织小型文艺活动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业主能深刻了解《条例》、正确认识《条例》、自觉遵守《条例》,充分运用《条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另外,物业服务企业还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物业项目应急预案演练、物业服务开放日、面向特殊业主的温情关怀等活动,加强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增进业主的公共意识,使业主充分认识自身义务,正确行使权利。

协会将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集中宣传,根据企业的活动安排拟邀请新闻单位进行报道,营造出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浓厚气氛,为《条例》的施行打好基础。

宣传标语参阅如下,请各会员选择适合本单位特色的标语,在所服务的项目进行悬挂、张贴。企业可以将创作的宣传标语发给协会,广泛宣传。

1、深入学习贯彻《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

2、依法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

3、共创和谐物业  构建和谐重庆

4、落实《条例》精神  共建和谐社区

5、以人为本  热情服务  打造品牌  共创和谐

6、全面建设和谐社会  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7、完善服务等级标准  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8、树立科学发展理念  共创和谐物业小区

9、认真落实《条例》精神  规范物业管理秩序

10、认真贯彻《条例》精神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11、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推动物业管理稳步发展

12、贯彻落实物业条例精神  加快文明重庆建设步伐

13、小区是我家  维护靠大家

14、规范物业管理市场  提高诚信服务水平

15、落实《条例》精神  认真履行职责  确保一方平安

16、加强物业管理  提升服务品质

17、推行科学化管理  实现人性化服务

18、认真履行行业使命  共同打造和谐社区

19、规范物业管理服务  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20、落实物业条例  共创社区文明

21、讲文明  献爱心  共建和谐、宜居社区

22、共创平安社区  同铸一方乐园

                                   重庆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00九年八月十九日


文章分类: 行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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